市教办发〔2017〕32号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申报我省第二批“国培计划”项目区县的通知
长安区教育局、临潼区教育局、高陵区教育局、阎良区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我省第二批“国培计划”项目区县的通知》(陕教师函〔2017〕8号)的总体部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国培计划”项目区县的目标任务是:贯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规范使用国培计划专项经费,对县域内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开展为期2年的递进式专业化培训,全面提升乡村教师素质能力和乡村学校教育质量;改革创新乡村教师培训管理体制与机制,落实项目区县实施乡村教师培训的主体责任,推进区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转型发展,构建县域乡村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培训团队研修、送教下乡培训、乡村教师网络研修、乡村教师访名校、乡村校园长培训等混合式培训项目,并在全省乡村教师培训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
二、申报条件
1. 申报区县对国培计划有充分认识,对县域教师队伍建设高度重视。近五年来教师培训工作有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重视教师培训制度建设,注重教师培训模式创新,县域教师培训特色明显。
2. 申报区县成立由分管教育的区县级领导任组长,教育、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编制等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国培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能够科学制定区域乡村教师培训规划,保障配套培训经费投入,妥善安排教师培训机动编制,维护教师参加培训的合法权益。领导小组下设有“国培计划”项目实施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县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区县教师发展中心主要负责人担任。
3. 申报区县建有比较完整的教师发展中心,实现了教师进修学校、教研室和电教馆的实质性整合,并能有效统筹协调县域内教师培训业务工作。尚未实现机构整合的区县,要承诺加快机构整合步伐。暂不具备机构整合条件的区县,要承诺实现功能性整合,发挥各部门优势共同服务于教师专业发展。
4. 申报区县建有本地教师培训团队,能够按照培训者与本地乡村教师1:30-50的比例,建立不低于50人的县级教师培训团队。培训团队成员由县域内一线优秀教师、教研员、专职培训者组成,可适当聘请县域外优秀教师加盟,并由区县教育局发文认定。其中,培训团队中的教研员和专职培训者不少于50%,一线优秀教师一般应具有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或教学名师、特级教师称号。
5. 申报区县与高等学校、远程机构、省市培训机构等建立有教师培训9001cc金沙以诚为本的合作伙伴关系,承诺与上述专业培训机构主动构建协同申报、协同实施、深度合作的培训工作机制,主动建设高等学校、县级教师发展中心、乡镇片区研修中心、校本研修四位一体的教师专业发展支持服务体系。能够充分整合、调动各方面优质资源,提供项目实施所需要的良好教学条件和后勤保障设施。
三、遴选办法
区县申报。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根据申报要求认真填写《陕西省 “国培计划”第二批项目区县申报推荐书》(附件1),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于2017年2月17日前报西安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请发邮箱:xaszglc@126.com)。
四、有关要求
1. 高度重视。我市 “国培计划”第二批项目区县的申报推荐工作,是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重大举措,是做好2017—2018年国培项目实施工作的关键环节。相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规划,责成专人负责,切实把遴选推荐项目区县的工作落到实处。省教育厅将研制《陕西省“国培计划”项目区县建设与管理办法》,按a类项目县、b类项目县、c类项目县分类管理,动态调整。
2. 按时上报。第二批项目区县的推荐上报是一项程序性很强的工作,不仅直接关系到所推荐项目区县的质量,而且关系到后续项目规划、项目申报、项目招标等一系列工作的开展,也直接关系到全省国培计划的实施效果。相关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早研究部署,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进度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
联 系 人:苗宇飞 电 话:86786592
信箱:xaszglc@126.com
附件:陕西省“国培计划”第二批项目区县申报推荐书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2月9日
(全文公开)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