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安市教育局委员会 西安市教育局
关于贯彻《西安市建设学习型城市规划纲要》的
实施意见
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
为了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提高全体市民的综合素质,增强城市综合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中共西安市委作出了建设学习型城市的决定,并下发了《西安市建设学习型城市规划纲要的通知》(市办发[2005]32号)。为积极响应市委创建学习型城市活动的号召,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整体的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不断促进教育改革和发展,加快“科教兴市”的战略步伐,现结合实际,就全市教育系统贯彻《西安市建设学习型城市规划纲要》精神,提出以下意见。
一、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的重要意义
学习型城市是一种城市现代化发展的新型模式,它以城市发展战略目标为奋斗方向,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通过更新人的学习观念和学习行为,建立开放式、社会化的终身教育体系和网络,加速全民知识更新,培养和造就大批各级各类人才,使城市在未来发展中具有不竭创造力和竞争力。创建学习型城市对于我市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全市教育系统肩负着为城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的光荣使命。教育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一个地区的文明进步,所以,广大教育工作者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地推进学习型城市的创建工作。
(一)创建学习型城市是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创建学习型城市,形成学习型社会,推动全民学习,提高人的素质,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进而推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西安科教力量雄厚,有丰富的教育资源,有责任也有条件率先成为学习型城市,教育系统在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中负有重要责任。
(二)创建学习型城市是顺应社会发展趋势,适应教育改革的迫切需要。当今,世界呈现出多极化发展趋势,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科技进步和知识创新日新月异,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科技革命正深刻地改变着经济和社会生活。教育要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的发展,必须在深化改革上下功夫。作为教育工作者要适应形势的变化,必须把提高自身的生存力和竞争力作为自身生存和实现自身价值的唯一手段,这也是教育始终保持较强创造力和旺盛发展势头、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三)创建学习型城市是提高教育管理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迫切需要。当前,区域之间发展竞争日趋激烈,这种竞争从本质上来说,是人才的竞争。西安要在竞争中保持自己的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就要在人才培养机制上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要从提高教育管理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入手,加快高质量人才的培养,为西安发展提供充足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二、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国际性现代化大城市的奋斗目标,以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水平为出发点,以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为途径,努力形成“人人学习、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的社会氛围,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要求,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努力建设“全面学习”的格局。(2)学习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要通过不断学习,优化知识结构,创新工作方法。大力倡导善于学习、勤于思考的良好风尚,形成学习与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良好机制。坚持学习与创新的有机统一,使新的学习理念变为人们的自觉行为,以学习激发创新,以创新带动学习。(3)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年龄、不同文化层次的人群,加强分类指导。从学习内容、学习要求、学习方法等方面,制定好规划以及具体实施方案,努力创造出更好的学习条件、更多的学习场所,使人人能够学、人人有所学、人人学有所获。(4)学以致用的原则。坚持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把学习型组织的理念、方法与各自实际相结合,注重实效,重在应用,及时总结经验,不断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
总体目标: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核心,确立先进的学习理念,建立系统的学习组织,完善科学的人才培养机制,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整体提升广大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学生的学习能力、创造能力和竞争能力,形成争创学习型学校,争做专家型校长,争当研究型教师,争做求知型学生的良好学习风气,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具体目标:(1)树立全新的学习理念。确立“终身学习”、“全民学习”的思想,实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的统一。(2)在教育系统形成全员学习的良好氛围,使学习成为广大师生的第一需要,成为教育发展的不竭动力。(3)建立健全教育系统的学习体系。建立系统化的各类学习型组织,形成较为完善的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相结合的终身教育体系。(4)通过学习型城市创建工作,促进教育创新,建立便于知识传播、信息交流和学习成果共享的系统平台,有效地把学习转化为创造性实践。(5)形成系统化的学习网络。建立覆盖全系统的开放式、社会化的师生学习教育网络,形成“处处是学习之所”的校园环境。教育学生在创建学习型家庭中,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6)以人为本,大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建立健全人才的培养、评价、激励和保障机制,形成各类人才脱颖而出和人尽其才的良好局面。
三、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的各项任务
(一)开展创建各类学习型组织活动。以创建学习型机关为龙头,带动系统创建工作;以创建学习型学校为主体;以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教研组(年级组)为基本单位,构筑教育系统创建学习型组织的完整框架。
创建学习型机关要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改善服务、提高效率为目标,健全和完善机关学习制度,加强对公务员的学习培训和考核,建设政治坚定、务实高效、勤政廉洁、人民满意的教育行政机关。
创建学习型学校,要以推进教育改革、教育创新、增强学校的竞争力为目标,全面提升教职员工和青少年学生的综合素质。
创建学习型领导班子,要以团结务实、开拓进取、与时俱进为目标,进一步增强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自我解决问题的能力。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当学习型干部,做专家型校长。
创建学习型教研组(年级组),要以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为目标,不断增强教师的改革意识和创新能力。要引导教师紧紧围绕新课程改革这个重点,提高教师学习的责任感和紧迫性,加强学习,加强研究,争当研究型教师。
(二)努力构筑社会化、开放式、多层次的终身教育体系。通过加强基础教育、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全面提升职业教育、大力推进继续教育,逐步构筑和完善终身教育体系,适应各类人员的学习需求,逐步打破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之间互相分割的局面,建立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教育之间互相衔接的机制。加强职业培训和职工岗位培训,认真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落实“先培训、后就业”的政策。整合社区教育资源,积极发展社区教育。以西安教育信息网为平台,加快现代教育培训网络建设,大力发展网络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等开放式的远程教育,调动和发挥社会办学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覆盖广、多层次、多类型、社会化的教育培训网络。
(三)抓好教育系统学习型城市创建工作的载体建设。在创建学习型城市中,全市教育系统的广大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学生要普遍开展学理论、学法律、学科技、学电脑、学外语、学“专业”(先进的教育理论)和推广普通话的活动。为此,要设计多层次、宽领域、有实效的活动,吸引广大教育工作者和青少年学生广泛参与到创建学习型城市活动中来。首先,完善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和考核制度,抓好各级中心组学习和各级各类干部培训。其次,机关和学校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设立固定的“学习日”、“学习周”,定期开展“读书交流会”,开辟学习专栏等。还可以有计划地组织各类讲座、报告会、知识竞赛等学习教育活动。
(四)加强两支队伍建设。为适应教育改革的要求和教育发展的需要,要大力创新人才工作的体制和机制,健全和完善人才培养、引进、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政策,加快构筑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人才高地。当前要重点抓好两支队伍建设,即:具有较高理论素养、战略思维、党性修养和驾驭复杂局面能力的学校领导干部队伍;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师德修养、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教师队伍。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干训、师训规划要求,认真组织好各类培训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新课程改革,抓好本校培训工作,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为创建工作服务。教育系统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不断丰富校园文化建设的内涵,提升校园文化的品味,深化校园文化的建设成果。要建设好“校园网”、小广播站、小电视台、校报以及图书馆等。要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基地、文化体育活动基地和青少年社会活动基地建设,并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教育功能。同时,教育部门的图书馆、文化体育设施也要按有关要求,逐步向社会开放,为创建学习型城市全局服务。
(六)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首先,各级教育行政机关和学校要围绕创建工作,利用各种会议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如党员大会、教工大会、主题班队会等,号召大家自觉地投入到各种学习中来。其次,各级教育部门的宣传载体,如互联网、校园网以及各种橱窗、板报,要积极围绕学习型城市创建工作,开辟专栏和专题节目,组织有声势、有深度、持久性的宣传报道。第三,可发动广大师生就如何开展学习型城市创建工作展开讨论,在讨论中营造学习氛围,强化学习意识。随着创建工作的深入,要宣传创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介绍推广创建各类学习型组织的先进经验。
四、建立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保障机制
(一)领导机制。市教育局成立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尚俭任组长,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李惠琳任副组长,副局长门忠民、黄新南、助理巡视员杨宗德、杨心州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宣教处,由杨新排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创建学习型城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创建的指导、协调、督促等工作。
各区县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创建学习型组织的实施方案,并负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激励机制。建立相关政策和评估指标体系,对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定期进行考核。市教育局创建学习型城市领导小组将逐步建立促进领导干部终身学习的绩效量化、奖学任优的长效机制。对在创建学习型城市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
(三)政策引导机制。我局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在干部选拔、人才使用等方面充分体现唯才是举、择优选拔的原则,并逐步建立后备干部理论考试资格制度。通过政策引导,增强广大教育工作者学习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四)经费投入机制。各区县教育局、直属院校(单位)要把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议程,每年要安排必要的经费,用于开展学习活动,保证创建学习型城市工作的顺利进行。